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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报废所需材料
所在位置:首页 > 报废新闻      发布时间:2022-04-28 16:04:56

机动车报废所需材料:

(一)《机动车登记表(副表)》(到所辖区交巡警支、大队车管部门抽取)。

(二)《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未获得的除外)。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二块车辆号牌。

(六)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单位车辆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复印件(用“A4”纸复印,下同)、组织机构代码证IC卡,个人车辆提供《居民身份证》和复印件。

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经解体厂报废解体的老旧机动车可享受政府补助。有强制报废期限的车辆需提前一年及以上进行报废方可享受政府补助。

根据车辆报废年限最新规定,不同车型的报废年限不同,最长为15年。到达使用年限之后,如果要继续使用的,可以申请延期报废。家用汽车目前没有报废年限的规定。机动车申请报废可以得到一定金额的补助,这也是国家为了鼓励车主对不能使用的车辆进行报废制定的政策,以保证交通安全。